國人素重禮儀,在稱謂方面亦十分講究。而佛教的稱謂多屬中印合璧,不中,而且頗具神秘色彩。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,社會各界人士與佛教徒的交往日益增多。由于對佛教稱謂缺乏了解,往往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混亂和隔膜,這種情況在教內也時有發生。因此很有必要對佛教稱謂作一簡要的介紹,以增進教內外人士的相互了解與合作。另外,佛教稱謂作為一種歷史文化現象,至今仍時時對我們產生著潛移默化的影響。對它進行研究,有利于我們深化對佛教的認識,并根據時代特點和社會實際,使之規范化、通俗化。這對擴大佛教的社會影響,促進佛教界的自身建設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。
一、佛教稱謂的分類及其含義
佛教稱謂大致分為身分性稱謂、禮節性稱謂;其中又可分為書面稱謂和通俗稱謂,前者用于文書、信函之中,后者用于日常生活、人際交往之中。
(一)身分性稱謂
身分性稱謂又可分為戒律性身分稱謂、職務性身分稱謂。
1、戒律性身分稱謂
佛教徒有四眾和七眾之分。四眾指比丘、比丘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,七眾則是在四眾之外加上沙彌、沙彌尼、式叉摩尼。這7種名稱均為梵語譯音,是佛教中非常重要的、最常用的書面稱謂。
比丘:又稱絆芻、乞士等,特指受過具足戒(比丘戒,約250條)的男性出家人。俗稱僧、大僧等。
比丘尼:又稱絆芻尼等,特指受過具足戒(比丘尼戒,348條)的女性出家人。
俗稱尼、二僧等。
據戒律規定,受過具足戒的出家人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僧伽,可穿三衣(袈裟),具有收徒、授戒、傳法、接受俗人供養的資格。受具足戒年齡一般在20歲至60歲之間。
沙彌:特指已剃度、受過沙彌十戒,但尚未受具足戒的男性出家人,年齡多
在7歲至20歲之間。但20歲以上、一直未受具足戒的沙彌也不少。
沙彌尼:特指已剃度、僅受過沙彌十戒,尚未受過具足戒的女性出家人。
式叉摩尼:又名式叉摩那,義為學戒女。特指準備受具足戒、先修學兩年四根本戒和六法階段的沙彌尼。
以上為佛教出家五眾。一般來說,男稱為僧,女稱為尼,相對于在家信眾都可稱為師傅。
優婆塞:譯義近事男、清信士,特指皈依三寶(佛法僧)、信奉佛法的在家男信眾,俗稱居士。
優婆夷:譯義近事女、清信女,特指皈依三寶、信奉佛法的在家女信眾,俗稱女居士。
以上為佛教的在家二眾。他們可受三皈、五戒、八關戒齋、菩薩戒等,具有供養三寶,修學、護持、弘揚佛法的義務。
此外,以上七眾還有以下一些稱謂:
沙門:亦稱桑門,意為息心修道。為古印度對一切出家修行者的泛稱,在我國則專指佛教僧侶。
和尚:亦稱和上、力生等,意為“親教師”或師傅之義。原指僧人對寺院方丈等長老的稱呼或受戒者對授戒師的稱呼。后來俗化,泛指男性出家人。
尼姑:為漢地對女性出家人之俗稱。
喇嘛:義為最勝無上,廣義上說相當于漢地“和尚”、“師傅”的意思。為藏傳佛教對男性出家人的統稱。
僧伽:簡稱僧,意為和合眾,本指三人以上的僧團。后與道士相對,泛指佛教出家人。
頭陀:譯義抖擻,特指一類修12種頭陀苦行的苦行僧。
行者:本指在佛寺中服雜役、沒有正式剃度的出家修行者。后泛指云游僧、禪僧或修行者。
緇素:為僧人與俗人之合稱。因過去僧服多為緇(黑)色,而古印度俗人多穿白色(素色)衣服,故以緇代指僧人,以素代指俗人。
居士:為佛教在家男女信眾的統稱。中國古代把有學問的隱士稱為居士,轉而為佛教所用,意為居家修道之士。
白衣:印度屬熱帶地區,俗人多喜穿白色衣服,故佛教常以白衣指代俗人和居士。
在家人:與出家人相對應,指在家信徒或一般俗人。
2、職務性身分稱謂
佛教職務性身分稱謂在我國特別多,也很重要。自南北朝建立僧官制度以來,各個朝代按行政區劃設立了許多的僧官,名目繁多,如僧正、僧主、沙門統、昭玄統、僧錄、僧統等等,現已不適用了。近代社團組織興起,佛教界也建立了各級佛教協會和居士林等組織,于是佛教徒中有了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、林長、干事、主任等頭銜,這與各界沒什么差別,故不需贅述。人們遇到比較多、易于混淆的是負責寺院管理的和從事佛教法務的職務性稱謂,下面就略作介紹。
早期佛寺的管理一般由上座、寺主、維那三綱負責。自唐代禪宗大興,百丈禪師創立叢林清規以來,天下風行,叢林制度日益健全,寺院執事也越來越多,按東西兩序排列,大叢林的執事可多達48位甚至上百位,方丈以下主要的有四大班首(首座、西堂、后堂、堂主)、八大執事(監院、知客、僧值、維那、典座、寮元、衣缽、書記)。
上座:原始佛教將僧人依戒臘年限之長短分為下座(10年以下)、中座(10年至20年)、上座(20年以上)。后轉而為寺院職務之稱。上座為一寺之長,主要是弘講佛法,作僧中表率。唐代以后稱為方丈或住持。也用于對有德行之僧或僧臘較高者的尊稱。
寺主:位居上座之下,負責一寺實際事務。唐代以后也稱寺監或監院。
維那:位居上座、寺主之下,管理眾僧雜務,調和僧眾糾紛,辨別度牒真偽等。又負責僧眾紀律事務。唐代以后維那成為叢林八大執事之一,主要負責宗教儀軌、佛事唱念等。
住持:為一寺之長,有護持佛教令久住世之意。
方丈:即住持。因其所居之處為“方丈”室,故而得名。
首座:為全寺修行之模范,掌禪堂中號令之權。
西堂:為西堂首座,輔助方丈教導修行的僧人。
后堂:為后堂首座,負責后堂修行之事務。
堂主:居首座之下,負責禪堂、念佛堂之事務。
監院:負責協助方丈或都寺監理寺院總務。古稱監寺、院主、主首、寺主,后為特尊住持而改稱此名,俗名當家。大寺可設數名監院。
當家:為監院之俗稱。
知客:為客堂負責人,掌管全寺接待事宜。大寺可設數名知客。
僧值:又稱糾察,管理清規執行情況及僧眾威儀。
典座:為廚房、齋堂負責人,管理僧眾伙食及信徒供齋等事務。
寮元:為云水堂負責人,管理來寺掛單僧侶的事務。
衣缽:為方丈室負責人,幫助住持處理一些日常事務。
書記:掌管寺內文書往來之事。